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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共識 重鬱一定要吃藥


聯合 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國內醫師認為,若症狀較輕的憂鬱症患者,本來就可藉心理諮商、運動等方式緩解,但重點是應由專業人員診斷建議。



台大精神科教授李明濱指出,憂鬱症有輕有重,例如有人失戀時感覺像世界末日,有人卻沒來由任何事提不起勁,甚至整天想自殺,兩者是有差別的,醫師多半依據患者的臨床表徵,決定治療方法,並判斷是否需要給藥。



輕症患者也許介於吃藥或心理諮商之間,甚至可能不藥而癒,但李明濱和長庚醫院精神科主任劉嘉逸提醒,即使是輕症憂鬱症患者,仍勿擅自停藥。目前精神醫學界共識,是嚴重憂鬱症患者一定要吃藥,而且如果配合運動、心理治療,效果會加乘。



李明濱指出,國外由於心理醫師也能開抗憂鬱劑,抗憂鬱劑處方門檻較低,可能因此用藥較為浮濫,也影響抗憂鬱劑療效評估,國內患者多數仍對憂鬱症不甚瞭解,更不會主動就醫,抗憂鬱劑的處方較為嚴謹。




 


英研究:抗憂鬱藥沒療效 還有副作用


時報 

 英國一項醫學研究發現,憂鬱症病情較輕的患者服用百憂解等「選擇性血清促進素再吸收抑制劑」(SSRI)類的新一代抗憂鬱藥物,療效不會優於安慰劑;就連重度憂鬱患者,服用SSRI抗憂鬱藥後,病情改善程度也非常有限,而且能否歸功於抗憂鬱藥,仍有待商榷。




 由赫爾大學(University of Hull)心理學系教授克希(IrvingKirsch)領導的研究團隊針對「百憂解」(Prozac )、「速悅」(Efexor)與「克憂果」(Seroxat)等常見抗憂鬱處方藥的四十七個臨床試驗之結果進行綜合分析後推斷,抗憂鬱藥劑對大部分憂鬱症病患並無明顯臨床療效,對許多患者的效果與無作用的安慰劑相同。



 對病情較輕患者 效果如安慰劑



 上述綜合分析刊載於最新一期《PLoS醫學》(Public Library ofScience:Medicine)線上期刊。



 研究人員認為,抗憂鬱藥看似對重度憂鬱患者有效,其實是因為這些病患在臨床試驗期間,對安慰劑較無反應,而非對抗憂鬱藥有顯著反應。



 克希說,不論是服用抗憂鬱藥或安慰劑,患者憂鬱症改善程度並無顯著差異,顯示憂鬱症患者可以不靠任何化學(藥物)治療,就可以好轉。他接著說,除非病情嚴重,又找不到其他替代療法,否則沒有理由開立抗憂鬱藥給患者。



 服用SSRI抗憂鬱藥在英國極為普遍,儘管官方用藥指南強調,這類藥物不該是中度憂鬱患者的首要治療方式,但百憂解等處方藥二○○六年在英國仍突破新高,醫界開立了三千一百萬次,金額將近三億英鎊(約台幣一百八十億)。



 克希表示,他是根據資訊公開法案,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中藥廠的數據,針對五千多位憂鬱症患者之四十七個臨床試驗所得數據所做的綜合分析,無疑對目前英國精神科醫師濫開抗憂鬱藥給病患的現象提出強烈質疑。



 恐有自殺傾向、失眠等副作用



 SSRI抗憂鬱藥劑也有若干副作用,包括病患服用後會有自殺的傾向,輕者則出現焦慮、失眠、噁心、頭痛、嘔吐等症狀。在英國,自一九九○年以來,服用克憂果而自殺的憂鬱症患者已超過五十人。而在美國,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也要求克憂果藥商在包裝盒加註警語。



 但克希強調,儘管服用抗憂鬱藥的療效不大,不過病患切勿自做主張,應先與醫師諮商後再行定奪。



 另一方面,藥商反駁克希研究團隊所做的推斷。克憂果生產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表示,這個研究分析的數據樣本過少。


上述研究來源可以參閱:


http://www.plosmedicine.org/article/info:doi/10.1371/journal.pmed.0050045


研究引用出處:


Citation: Kirsch I, Deacon BJ, Huedo-Medina TB, Scoboria A, Moore TJ, et al. (2008) Initial Severity and Antidepressant Benefits: A Meta-Analysis of Data Submitted to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LoS Med 5(2): e45. doi:10.1371/journal.pmed.0050045


大概每隔一段時間,就有憂鬱與抗憂鬱劑的研究或者討論會出爐,這篇由英國研究團隊的研究造成不少人的困惑,在討論前,先插播一個相關報導:過去曾有英國的研究團隊想瞭解下水道的排放物對環境污染的影響,分析結果竟然測到一定濃度的抗憂鬱劑的成分,這個研究顯示,抗憂鬱劑的在英國的普遍性的確是一個令人憂心的現象。所以,英國人服抗憂鬱劑的狀況可能真的比其他國家多。不過過去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百憂解也做過臨床統計研究: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1987~1999的臨床試驗報告顯示,抗憂鬱劑的療效只跟安慰劑差兩成,甚至更少。


也就是說對於服用安慰劑的人來說有不少人已有明顯的療效,這也是很多人為何一直質疑藥物使用的必要性的原因之一。


然而,對憂鬱症診斷稍有概念的人,會發現醫師與心理師診斷憂鬱症的過程大致相同,當然,醫師還可以先排除導致憂鬱的生理因素有哪些,而心理師是用更多的量表來作評估,但到頭來還是以DSM-IV(美國精神醫學會的診斷標準)或者歐洲體系使用的國際分類代碼的診斷標準(ICD-10)來作為依據。診斷標準是一些現象的描述,無法用任何實驗數據或者影像學檢測結果來確立診斷,診斷的條例在一般的憂鬱篩檢量表都看得到,這裡我們也可以提供大家直接的資料:



DSM-IV 重鬱症的診斷準則


¡        1. 經常感到情緒低落、沮喪或絕望


¡        2. 對日常活動皆失去興趣或樂趣


¡        3. 胃口不佳、體重顯著減輕,或食慾增加、體重顯著增加


¡        4. 失眠或睡眠過度


¡        5.精神運動激昂或遲滯


¡        6. 常感到疲勞或缺乏活力


¡        7. 無價值感或過度不適當的罪惡感


¡        8. 思考無法集中、注意力減退或猶豫不決


¡        9. 反覆地想到死亡或已有一詳細自殺計畫


¡        須符合12以及3-9中四項,時間為2週以上


曾有一位受過一年精神科醫師訓練而後轉家醫科的專科醫師對我說過:把精神科的診斷條例往自己身上套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原因是我們可能碰到生活上一些比較困擾的事而無法解決,接下來就會產生這些現象,所以又有人說:這些診斷是把生活的每一個問題重新定義為精神疾病


我曾經在花蓮參加憂鬱症防治協會所辦的訓練活動中的一段「有趣的」經歷。主要是中間有一名講師問台下的專業人員(包含至少二十個精神科專科醫師,還有心理師,社工師與其他的基層診療醫師):「憂鬱症是否一定要服藥?」結果大家沈默至少一分鐘,最後有位資深的精神科主任起來回答:「可以不用吃。」當講師詢問大家:「是否有反對意見?」你知道嗎?竟然一個也沒有。最後講師詢問這個主任他何以如此主張?他回答:「因為憂鬱症有它的病程,過了自然會好,所以不吃也沒關係。」


「憂鬱要不要服藥?」我認為這是一個選擇題,而非是非題。對我們接受任何治療之前,建議大家多瞭解相關資料。對於憂鬱的處理,您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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