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醫生認定痊癒精神病患 未來可望任公職


央廣 更新日期:2010/04/19 11:36 王韋婷



精神官能問題已經成為現代的文明病,為了保障人權,考選部研議開放精神疾病患者任用公職。考選部長楊朝祥今天(19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表示,考選部將會針對精神病患任用公職進行全面檢討,未來經過醫生認定,精神狀態已經恢復者,可望有機會進入政府部門任職。



考選部長楊朝祥19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基於人權考量,應讓有能力的考生都有機會進入政府部門,考試院院會討論後決定,將針對是否開放精神病患任用公職進行全面性的檢討。楊朝祥說,未來只要經過醫生認定,精神狀態痊癒者,還是應該給他們機會任用公職。他說:『(原音)事實上精神狀態認定應該是醫生,可是精神狀態有些時候,經過一段時間治療之後,事實上可以痊癒,我們認為在目前這個狀況下,應該要考慮這些人的特殊狀況,應該給他們任用的機會』



對於現在精障考生可以考試、不得任用的問題,銓敘部長張哲琛在回答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質詢時也說,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實應該予以放寬。他說:『(原音)(立委郭素春:如果他能夠有藥物的控制,都處於非常穩定的狀態,為什麼不能夠擔任公職)我跟郭委員報告,第一個我們都是個案認定;第二個在我個人看法,如果他不影響他的工作,事實上這個條件可以放寬一點。』



根據現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的規定,經過醫生診斷的精神病患不可以任公職,若是任職後出現精神疾病症狀,依法暫停職務,痊癒後復職。



過去,許多人在面臨要不要辦理殘障手冊時,會變得非常猶豫,主要就是怕一旦辦了會留下紀錄,以後有機會任公職時會失格,因為相關法令規定:有重大精神疾病者不得任公職。


最近考選部在回應立法委員的質詢時,透露未來將修法:經醫師認定,精神狀態已經恢復者,可望有機會任公職。這對曾罹患精神疾病,已經回復但有能力的人來說實在是很大的福音。


然而,我們還是要確認一下何謂精神狀態痊癒?所謂疾病痊癒,是指可以不必藉由藥物或其他治療方式,仍能維持正常功能的狀態,舉例來說:一直服用糖尿病藥物來維持血糖的正常血液濃度,我們不會說痊癒,只能說是控制穩定的慢性糖尿病患者。同樣,精神狀態恢復,意味著不需靠精神科藥物也能維持精神狀態的穩定,否則只是藥物控制穩定的慢性精神病患。


因此曾罹患或者目前仍在接受精神科藥物治療的人,想幫助自己有機會擔任公職,一定要想辦法幫助自己恢復到不靠藥物,即能維持穩定精神狀況穩定的狀態,否則可能仍無機會擔任公職。目前精神科藥物治療的產物,大部分的結果就是慢性的服藥精神科病患,因此有精神困擾又不想長期服藥的人,必須慎選治療方式,儘量以根本的身體功能恢復來著眼,藥物的使用應該保守些,以免阻礙自己未來的職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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