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食慾減重新藥上市

 

中華日報
2017年9月19日 下午9:50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據統計,台灣  19歲以上者,超過  4成有過重(  BMI指數大於等於  24),相當於近  2人就有  1人可能有體重過重問題,同時肥胖(  BMI大於等於  27)者比例占了  2成,均為全亞洲之冠。減重除把握少吃、多動的原則,專科醫師也有了新藥可用。
根據統計顯示,國人  10大死因中,有  8項死因與肥胖有關,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下呼吸道疾病、高血壓性疾病、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等,此外,肥胖還會導致退化性關節炎、代謝性症候群、血脂異常、睡眠呼吸中止等多種病症上身。
肥胖專科醫師林文元指出,根據  2015世界肥胖醫學會資料比較,我國國人成人過重和肥胖之比例均為全亞洲之冠。現代人雖然都知道改變生活作息、培養運動習慣及控制飲食有助於減重,但往往因為減重決心不夠,或是上班工時長、工作壓力大等各種外在條件干擾,造成國人肥胖比例居高不下。
新一代標靶式抑制食慾減重藥物屬於選擇性血清素抑制劑,其作用機轉類似抗憂鬱用藥,可直接作用在下視丘人類血清素  5-HT2C受體,藉此抑制食慾、降低體重。根據美國超過  7000例臨床人體試驗數據顯示,使用該藥物後可抑制食慾,成功減重  5%~10%,連續服用  1年以上,高達  7成以上試驗者未復胖。
為慎重起見,食藥署要求必須完成台灣銜接性人體臨床試驗,並由台大、成大及中國附醫等進行聯合臨床試驗。林文元說,跨院臨床試驗為期  24週,共  170人完成測試,  6成受試者成功減去至少  5%體重,  3成減  10%。持續半年用藥,平均減  7%∼  11%體重、  6%體脂率及  6公分腰圍,顯示適用於輕中度肥胖患者。因結果與美國相差無幾,食藥署於今年  7月通過查驗登記審核。

鄭醫師補充:

我把相關資料找出來給大家參考:

Belviq®(lorcaserin),2012 年 FDA 核准上市,作用是血清素致效劑 (serotonin agonist),可活化大腦的食慾抑制神經元以降低食慾,由於是選擇性地作用在血清素 2C 受體上,因此相較於作用在血清素 2B 受體 上的 fenfluramine(已下市),較無心血管方面的危害。Belviq®減重的效果和 Xenical®差不多,對於降低血壓、心跳、低密度膽固醇也有幫助。常見的副作用(跟安慰劑相比)為頭痛(18%:11%)、上呼吸道感染(14.8%:11.9%)、鼻咽炎(13.4%:12.0%)、眩暈、噁心(7.5%:5.4%),孕婦不可使用, 且不可與其他會增加血清素濃度的藥物一起使用,例如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selective serotonin reuptake inhibitors, SSRI)、血清素與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serotonin-norepinephrine reuptake inhibitors, SNRI)、單 胺氧化酶抑制劑(monoamine oxidase inhibitors, MAOI)、三環類抗憂鬱劑(tricyclic antidepressant, TCA), 併用這些藥物可能會造成體內血清素濃度過高,引起血清素症候群(serotonin syndrome)。至於會引發憂鬱、焦慮或者自殺念頭比率並不算常見。

在2010年曾有動物實驗發現可能會致癌:Larkin, Catherine (15 September 2010). "FDA staff says Arena diet pill linked to cancer". SFGate.

在2012年12月,FDA把此藥列為四級管制藥,因為在高劑量使用時,可能導致幻覺,而且長期使用可能會產生精神科用藥依賴性:

 

  1. Wilson, Megan R. (December 19, 2012). "Reg Watch"
  2. "Schedules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 Placement of Lorcaserin into Schedule IV"Jump up
  3. "Schedules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 Placement of Lorcaserin into Schedule IV"

 

 

在2013年5月7日正式把此藥列為四級管制藥,正式列管: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3/05/08/2013-10895/schedules-of-controlled-substances-placement-of-lorcaserin-into-schedule-iv

 

 

 

 

arrow
arrow

    鄭醫師的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