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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的精神醫學期刊於五月發表一篇有關於抗憂鬱劑使用與自殺的關係,值得大家關注。這篇研究是由哈佛醫學院與布里翰婦女醫院的研究人員共同針對287543位超過18歲的研究對象進行分析,原文的摘要大家可以參閱:


http://archpsyc.ama-assn.org/cgi/content/short/67/5/497


過去FDA(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抗憂鬱劑的使用(包含所有的抗憂鬱劑),已有明確的警語與建議,最近這篇研究結果也支持FDA的建議,也就是憂鬱患者服用抗憂鬱劑,不會因為藥物種類的不同,而減少自殺的風險。之前的研究大多是服用抗憂鬱的憂鬱患者與服用安慰劑(外型一樣,但不含藥的成分)的憂鬱患者相較,服用抗憂鬱劑的研究對象較服用安慰劑的自殺風險明顯提高,若以臨床療效來說,有些抗憂鬱劑達到的療效與安慰劑相比,差不到兩成(六成對四成多),因此有醫師戲謔的說,八成的憂鬱患者,都不需抗憂鬱劑的幫忙(包含吃安慰劑就有療效及吃抗憂鬱劑也無效的個案)。


之前我還在區域醫院服務的時候,有一天早上,當時一位資深的精神科醫師拿到報紙,看到某名人的家屬跳樓身亡的新聞第一個反應就是:你看,不好好服藥,搞得跳樓自殺。


我還記得當他邊看新聞,還會振振有詞地評論,但當他看到新聞寫道:當事人平時也按時看精神科門診及遵照醫矚服藥,他才住口。


對照這篇最新的研究,結果是相符的:


雖然受到廣泛使用,但過去十年來並無一致證據顯示,抗憂鬱藥物的使用增加,已減少自殺念頭或自殺意圖的氾濫。


也就是抗憂鬱劑的使用,無法減少自殺念頭或自殺意圖的氾濫。因此,當我們論及自殺防治的時候,不應再強調抗憂鬱劑的使用,能夠降低自殺的風險,對憂鬱症患者亦然。


真正的自殺原因,,並非是抗憂鬱劑可以處理的,身體的不適而無法獲得處理或是解決,持續的失望往往會累積成厭世的念頭與衝動,因此在生理方面,建議大家不妨多瞭解功能性醫學對身體功能的失衡所能提供的檢測與治療,根本處理源頭,真正減輕生理不適之原因,而非為依賴藥物控制來抑制症狀,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至於跟自殺有關的心理成因,相關資料大家也可以參閱之前我部落格的文章:


http://tw.myblog.yahoo.com/delightdetox/article?mid=13559


研究:抗憂鬱藥物種類不影響自殺行為


法新社 更新日期:2010/05/05 02:20 鄭竹雅







(法新社華盛頓3日電) 今天公佈的研究顯示,使用抗憂鬱藥物的成人,他們的自殺行為不會因所服用藥物的種類不同而有所改變。



美國布里翰婦女醫院(Brigham Women's Hospital)與哈佛醫學院(Harvard Medical School)的研究員說:「服用不同類型藥物的患者間,沒有在臨床上具有意義的風險差別。」研究報告刊登在5月號「一般精神病學彙刊」(Archives of General Psychiatry)。



該報告表示:「我們發現所有抗憂鬱藥物的事件比率相同,這項結果支持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ood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對全部抗憂鬱藥物一視同仁的決定。」



「治療決定應以效力為本,臨床醫師開始進行抗憂鬱藥物治療後,應謹慎監控。」



研究員檢視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共28萬7543名成人的就醫資料。他們在1997年至2005年間開始抗憂鬱療程,其中751名研究對象在為期5年的診療期間自殺未遂,有104人成功自殺。



  研究表示,「雖然受到廣泛使用,但過去十年來並無一致證據顯示,抗憂鬱藥物的使用增加,已減少自殺念頭或自殺意圖的氾濫。」(譯者:中央社鄭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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