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有一則新聞報導憂鬱症患者服用抗憂鬱劑治療半年,原本憂鬱症病情反而變成躁症變得多話、愛亂購物,精力旺盛到兼3份工作,這是典型的躁鬱症表現,有些醫師會把這種患者歸類為有躁鬱的體質,所以服藥一段時間會引發躁症發作,然而一般人鮮少知道抗憂鬱劑服用就可能引發躁症發作。在抗憂鬱劑的臨床實驗中,服藥導致躁症發作的副作用並不少見,一般精神科常用的抗憂鬱劑SSRI(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例如百憂解、樂復得、克憂果或者利普能等等)及SNRI(選擇性血清素及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例如千憂解或者速悅等等)都有明確的臨床報告:


http://www.annals-general-psychiatry.com/content/7/S1/S231


Vesely C, Fischer P, Goessler R, Kasper S (February 1997). "Mania associated with serotonin selective reuptake inhibitors". J Clin Psychiatry 58 (2): 88. doi:10.4088/JCP.v58n0206e. PMID 9062382.


Grubbs JH (April 1997). "SSRI-induced mania". J Am Acad Child Adolesc Psychiatry 36 (4): 445. doi:10.1097/00004583-199704000-00003. PMID 9100415.


一般精神科醫師開藥時的用藥考量,只是根據患者當時的精神症狀來作考量,因此若是患者呈現的是憂鬱症狀,用藥大概都是抗憂鬱劑,而抗憂鬱劑的建議使用時間都是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因此對某些患者來說,潛藏對抗憂鬱劑引發躁症的體質,那麼反而會被當作躁鬱症患者來治療,在門診的臨床病例表現,這種狀況並不罕見,甚至有患者初期症狀看起來就是重度憂鬱症,服用抗憂鬱劑兩天,完全轉為嚴重的躁症而難以控制的狀況發生,從此必須長期看診服藥才能控制其躁鬱症狀,患者的家人對於抗憂鬱可能引發躁症的可能性完全不了解,回想當初看診的過程,常會自責及懷疑是否讓家人服用抗憂鬱劑到底是幫他還是害他?


提醒大家,不管憂鬱或者是躁鬱,這都是症狀表現,最好能透過完整的身體功能評估,找出身體功能失衡導致精神疾病發生的的原因,針對根源來處理,才是根本改善之道,如同BRAIN ALLERGY(腦部過敏)這本書提到的內容:


判定病人是精神分裂、躁鬱症還貼上其他精神病、神經質、身心失調的標籤,實在毫無意義,只會使病情更加嚴重。身體組織結構方面的原因才重要,我們應該針對人們對特定食物、化學物質、及吸入的東西,將他們診斷微小麥過敏引起的妄想症、對蛋過敏而導致孤僻、因黴菌或者碳水化合物過敏而出現的緊張症等等。


之前我曾到師大教授通識課程,我記得引言的教授說的一句話很有意思:一旦自己或者家人被診斷有精神疾病,對疾病診斷及治療方式有任何疑問或者不確定,最好請教第二個專業甚至是第三個專業意見。這位教授深刻體認到在精神健康領域嚴重欠缺第二,或者第三個專業意見,因此請我幫她的學生上課,讓他們了解精神健康的維護及提升,除了藥物治療之外,其實還有一些值得深入了解的部分。


任何治療的第一前提就是「DO NO HARM.」也就是儘量避免治療潛在的傷害性,這對精神科藥物治療來說,更形重要,因為大部分的精神科診斷都無法確認真正的原因,只是針對症狀用藥控制,長期下來,相關副作用難以避免,而可能引發藥物依賴,而開藥的醫師絕少會事先告知藥物的相關潛在副作用及風險(尤其是強調看診效率的醫師)。因此精神科用藥本身的安全性一定要更加了解注意,否則可能會發生未蒙其益,先受其害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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