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研究:大學生愛成就感 自尊最重要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1/01/11 00:07 李威撰



【編譯李威撰綜合報導】據《今日美國》報導,由俄亥俄州立大學教授布希曼(Brad Bushman)所主持的一項研究調查發現,大學生對於獲得稱讚的渴望,高於對性愛、酒精及金錢等的需求,這些需求皆無法與自尊心(譬如獲得高分或得到稱讚)所帶來的強烈感受相提並論。這項研究將公布於未來最新一期的《人格期刊》(Journal of Personality)上。



布魯克海文國家實驗室及俄亥俄州的研究者們使用包含自戀性格量表的問卷,在2份不同的調查中,測量282名大學生對自尊心的評價。



研究者們羅列學生所喜愛的各種事物,包括性愛、飲酒、獲取薪津、吃最愛的食物或遇見好友,但這些都無法與自尊心的需要相比,布希曼說:「我們調查大學生所有喜愛的事物,發現他們最愛的是自尊。」



研究者根據受訪者的自我認定,分析「喜愛」及「需求」的差異。研究者表示,一般說來,當喜愛程度大於需求程度時是健康的。在所有羅列的各種事物中,自尊心在喜愛與需求間的差異是最小的。布希曼指出,根據成癮研究(addiction research)指出,一個人對於某物的需求程度大於真實的喜愛程度時,該人就是成癮者。而布希曼表示,如果我們注意到自尊心的在喜愛與需求間的差距是最小時,最接近成癮狀態的正是自尊。



在另一項測量中,受試者被告知要測量智力。後來被告他們是否願意多等10分鐘,他們的分數將會以另一種方式重新計算,而該方式通常會得出較好的結果。研究者發現,看重自尊心的學生為了得到較高分數,通常較願意花時間等候。



印第安那大學的社會學者考塞羅(Bill Corsaro)雖未看過這份報告,但對於研究結果不感驚訝。他說:「越來越多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被賦予高度期望。」他認為,孩童在非常早的階段就開始歷經社會化,他們被要求好表現,這會創造出一種權利意識(sense of entitlement)。所以在他們看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獲得成就以及因成就所帶來的稱讚。



布希曼表示,自從1965年發展出廣泛採用的自尊心標準標準後,發現對自尊心的看重程度有增無減。



美國國家自尊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elf-Esteem)創辦人理遜納(Robert Reasone)研究自尊已長達40年,他認為自尊被誤解了,他認為自尊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他說:「所有人都需要擁有正面的情緒感受。」他認為自尊是面對人生挑戰時,對自己處理問題能力的一種信心;也是一種個人價值的感受,而不能被概括成稱讚與報償。


但布希曼對於自己的研究成果感到憂心,他說:「我不希望自尊勝過其它一切……總的來說,即使自尊讓個體獲得良好感受,但我認為自尊對社會而言是有害的,特別是它成為首位,並且變成一種自戀時。」



談到自尊,讓我們先瞭解它的原義到底是什麼?


自尊,英文就是self-esteem,self是自己,esteem指的是尊敬、尊崇,如果是動詞,還可以用於給予…高評價。這是從古老的法文estimer來的,而法文這個字又是從拉丁字aestimare來的,意思是對……的評價。


一般心理學家會很容易把自尊與自戀混在一起,因為接受諮詢的人也往往有類似的問題。我在門診經常聽到這樣的描述;我自尊心很高但自信心低落。現在流行一個名詞叫自我感覺良好,只要被貼上這個標籤的人,大多感到不高興,因為知道這是在罵人的。那麼,什麼是自我感覺良好?讓我們參考一下國內學者的討論與定義:


「安於現狀、自我滿足」的意思,經常被用於負面形容。自我主觀的評價和客觀事實的評價產生落差,
是很常見的現實考驗。除非不參加任何比賽,關起門來自爽,事實上就是無法接受任何可能使自我評價出現動搖的挑戰,才能維持自我評價的一致性和安全感。或許更精確的來說,所謂的自我感覺良好,
不妨直接代換成「自我評價的拒絕挑戰」。


如果自尊,是作給別人看的面具,自尊可能是負面的,因為自尊往往會成為捍衛「擔心別人對自己的負面評價」的解讀,如果說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有高自尊(表面的),其實就是在闡述這件事。但這樣的自尊基礎是建立在完全的不安,也就是只要聽到別人的負面評價,就等於在說自己不好、很糟,這是當事人無法完全面對的狀況,只因為在他們的心中,藏有一個「我不夠好」的未爆彈。為了不讓別人來觸及或者點燃這個未爆彈,因此只能拼命捍衛自己沒問題或者不需要改變,這就是自我感覺良好的背後緣由。上面提到的高自尊及低自信,也就是在說這樣的狀況。


真正的自尊,我認為完全是自我的評價,這評價並非要捍衛別人對自己的批評或者質疑,而是基於自我接納、自我包容及自我賞識所形成。前幾天,我看到網球巨星阿格西(Andre Agassi )接受專訪時,談到他在網壇的心路歷程,就是很好的例子:他提到他自己會的東西不多(只會網球),所以他表面上能讓他驕傲的好像只有網球,因此他更怕離開網球,這種心理,讓網球變成祇是他表面的自尊,甚至是一直必須背負的負擔。私底下,他恨網球,一點也不喜歡網球,因此他的網球生涯一度面臨告終。直到後來,他開始瞭解自我,接納自我、對自己寬容,網球對他來說,才有了另一層的新意,他也才能開始真正喜歡甚至享受網球、開始用網球去幫助自己及別人,網球比賽的成績才又重返顛峰,這實在是很好的例子。真正有自尊及自信的人,並不怕自己所犯的錯誤,因為犯錯祇是我做錯,並不代表自己不好。犯錯,願意承認,並為自己所犯的錯負起責任,這一點都不會損及自己很好的事實與感覺。


最近美國心理學家對大學生做調查研究,結果發現大家對自尊的需求高於其他,諸如性愛、酒精、食物甚至是朋友的重要性,這就說明了自我認同對每一個人的重要性高於一般外在事物的吸引力。如果不是扭曲的自尊(作給別人看的,沒有自信當基礎),那麼就不會有問題。不過不管是自信或者自尊,必須有自我接納當基礎,真正尊重自己感覺的人,並不會去膨脹自我,也不會惹人生厭,並且也會尊重別人感受。最後讓我們參考美國國家自尊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elf-Esteem)創辦人理遜納(Robert Reasone)對自尊研究超過四十年的解讀,大家會更明白,自尊完全是來自所謂的自決力(接納自我之後能夠決定及行動的能力):


他認為自尊被誤解了,他認為自尊是人類的基本需求,他說:「所有人都需要擁有正面的情緒感受。」他認為自尊是面對人生挑戰時,對自己處理問題能力的一種信心;也是一種個人價值的感受,而不能被概括成稱讚與報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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