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曾聽聞過一個宗教鼓勵生育的說法,女性至少要生育四次,才能減少罪或業,另外一個類似的說法,是我到峇里島旅遊時,聽到當地人的說法,結婚後女性要儘量生育,因為生越多,罪越少。如果不能生產,對於當地人來說,其實是很大的打擊。以本地來說,少子化已然是一個趨勢,要做到似乎不易,但是上述的說法,在一項剛發表的美國研究證實的確有其根據,根據外電報導:






科學家發現,曾懷孕4次以上的婦女,和從未生過小孩的人相比,死於心血管疾病的機率可能較低。



該研究調查美國南加州近1300名停經後婦女發現,生小孩多寡的主要影響是中風的發生率,擁有大家庭的媽媽死於此病的機率減少一半。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University ofCalifornia, San Diego)研究人員指出,懷孕期的高荷爾蒙濃度,或許對血管有長久的助益。這項研究中的婦女,若懷孕超過4次,死於心血管疾病的機率較低。


相關研究引用出處:The association of reproductive history with all-cause and cardiovascular mortality in older women: the Rancho Bernardo Study
Jacobs, Marni B. / Kritz-Silverstein, Donna / Wingard, Deborah L. / Barrett-Connor, Elizabeth, Fertility and Sterility, In Press, Corrected Proof,Nov 2011
doi:10.1016/j.fertnstert.2011.1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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