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衛生單位近期回顧含methylphenidate成分藥品之安全性資料,並發布其仿單內容應包含下列重點事項:
1. 此藥須經特殊訓練專科醫師開立。
2.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之診斷須依據DSM-IV 及ICD-10,如該成分藥品用於治療成人,其先決條件為自幼年既有之持續症狀。
3. 用於6歲以上—65歲以下的病人。
4. 病人於起始治療前,醫師應先瞭解病人心血管系統及心臟方面之問題。
5. 於病人治療期間,應注意其精神異常(psychiatric disorders)方面不良反應發生情形,包括:自殺意念及依賴性(如濫用、耐受性、突然停藥後出現的戒斷症狀)等。
6. 嚴重憂鬱之病人可能不宜使用。
7. 病人於治療期間有發生生長遲緩、體重減輕與食慾不振之高風險。
病人於治療前與治療期間皆應注意其心跳及血壓等同類藥品之嚴重不良反應(class effect),例如心臟病發作(heart attack)及腦循環疾病(circulatory disorders of the brain)等。
◎ 國內處理情形:
1. 經查該成分藥品中文仿單之「警語」及「不良反應」章節已明載生長遲緩、體重減輕、食慾不振及精神與心血管方面之相關資訊。
2. 食品藥物管理局持續密切監視其風險效益,並隨時追蹤該類藥品之安全相關訊息。
◎ 醫療人員應注意事項:
1.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處方開立者,methylphenidate為第三級管制藥品,處 方 醫師需領有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並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且由領受人憑身分證明簽名領受。
2. 另,處 方 醫師於使用該成分藥品治療前,除充分評估病人用藥的風險利益, 亦應告知病人或其家屬注意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包括治療期間病人精神、心血管及心臟方面是否出現異常,是否出現生長遲緩、體重減輕與食慾不振等情形,並宜定期追蹤。
鄭醫師補充:
上文公布於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官方網站,大多數的門診患者,被開立methylphenidate這類藥物時,鮮少醫師會告知藥物使用相關風險,建議大家在服用任何藥物之前,應該先詳閱藥物仿單或者藥物使用須知(包含可能副作用),有任何疑慮或者出現任何相關不良反應,應該和開藥的醫師充分溝通。如果仍無法得到讓自己安心的答覆,可以找第二甚至是第三個專業意見來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