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動症激增 學者憂過度診斷

【全球ADHD患者激增】 根據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統計,全美4至17歲的兒童及青少年,在2003年時有7.8%為ADHD患者,至2013年底增加為11%,包括5分之1的高中男孩及11分之1的女孩,也就是約650萬人有缺乏注意力及過動或衝動的症狀。

在台灣,台師大特殊教育系在2001年的調查顯示,國內ADHD盛行率約為5%;台大醫院團隊的數據為7%,馬偕醫院兒童身心科團隊的研究結果則為8.4%。台師大特聘教授洪聰敏推估,全台ADHD兒童人數持續增加,目前盛行率約為9%。

【恐陷過度診斷】 澳洲邦德大學團隊發表於《英國醫學期刊》的研究指出,澳洲自2000年以來,因確診為ADHD而服用藥物的兒童增加73%;英國及荷蘭從2003至2008年,ADHD患者增加2倍。邦德大學研究員雷湯瑪斯表示,臨床上診斷ADHD的依據之一,是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但2013年5月推出的第5版放寬部分認定標準,恐加劇ADHD過度診斷的問題。

ADHD的典型症狀包括注意力不足,及衝動或過動行為,患者多以兩種兼具的混合型為主。《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列出粗心、無法持續保持專注、聽而不聞、無法遵照指示完成任務、規劃組織能力較差、逃避需要持續動腦的工作、易弄丟工具、易受外在影響分心、忘東忘西等特色。

衝動及過動徵兆則包括坐時會玩弄手腳、易任意離開座位、在不恰當的場所亂竄、無法投入安靜的休閒活動、總是處在活動狀態、話多、好搶答、喜歡插嘴或干擾他人、無法排隊、等待或輪流玩遊戲等。

【成人認定標準較鬆】 過去7歲以下兒童若在家中、學校等不同場所,都出現前述任6項或以上情形,並持續超過6個月,就可能被診斷為ADHD;新版指南則將年齡延長至12歲,且由於近半數ADHD兒童成年後,相關症狀依然存在,新版指南也建議年滿17歲、出現5種或以上情形者,就可視為ADHD。

成人ADHD患者或許是各界需要重視的問題;台灣赤子心過動症協會理事長林玲華分析,國內約有3分之1的ADHD兒童,在成年後症狀消失,目前尚不知原因;另有3分之1過動症狀仍持續出現,其餘3分之1則是更形惡化,包括出現類似憂鬱症、強迫症或沉迷賭博的行為,也有患者自高中開始產生嗜睡問題。

【藥商促患者數增加】 美國杜克大學榮譽教授基斯康諾斯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指出,ADHD患者人數被嚴重高估,「這一切都是藥商的陰謀!」耶魯大學小兒神經學教授威廉葛拉夫接受《醫學電子報》訪問時則表示,1992年時美國治療ADHD常用藥物「利他能」的年產量約4.2噸,而在藥商長期透過各種管道宣揚注意力不足,需透過藥物積極治療下,2012年時飆升至51噸,相當於臨床上「15億份」每日劑量。

然而,也有許多醫師認為,ADHD確診病例及用藥人口增加,實屬有益無害;美國紐約兒童心理研究所主持人寇普勒維茲接受《華爾街日報》訪問時解釋,自1997年以來ADHD患者數激增的主因,是醫界對症狀定義明確,大眾對ADHD有更多瞭解並願意就醫。他強調,多數ADHD藥物都已證實副作用極少、鮮見藥物濫用問題,且在提升專注力後,患者生活品質獲得大幅改善,無需對此過度反應。

 

鄭醫師補充:

小兒科醫師和精神科醫師的看法為何有如此不同,請參閱文章最後兩段。

原文報導連結:

http://www.medicaldaily.com/has-adhd-drug-marketing-given-rise-overdiagnosis-epidemic-265137

參考文獻:

TRENDS: The Global Market For ADHD Medications

  • Richard M. Scheffler,
  • Stephen P. Hinshaw,
  • Sepideh Modrek,
  • and Peter Levine

Health Aff March 2007 26:2450-457; doi:10.1377/hlthaff.26.2.450

http://content.healthaffairs.org/content/26/2/450.full

最後提醒:提供這類國外研究資料,並非叫大家不要看精神科或者服用精神科藥物,對醫療建議的治療有任何疑慮,務必與主治的醫師討論,若無法得到明確或滿意的答案,不妨找第二甚至第三專業意見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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